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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提升我院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文化素养,打造路北检察文化品牌,助推各项检察工作高位求进、科学发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检察文化的内涵及其重大意义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

  检察文化具有独特的教育、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功能, 是检察机关“软实力”的具体体现。2011年,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文联”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从适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文化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仅是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客观需要,更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基础性、长期性推动作用。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从检察事业发展的本质要求出发,准确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规律和特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研究检察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推动全院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着眼于培育检察精神、提升职业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塑造良好形象、陶冶高尚道德情操,以群众性文化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紧密结合路北特点和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为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文化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院干警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活动载体更加丰富,基础设施更加齐备,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通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院干警的职业信仰进一步坚定,检察职业精神进一步弘扬,检察职业素质进一步提高,检察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检察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着力培育检察文化理念,形成具有路北特色和检察特色的文化氛围,发挥检察文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的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促进路北检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基本原则。服务中心工作。切实把文化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倡导激励人、造就人、凝聚人,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贴近全院干警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创新。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借鉴其他行业先进文化,通过丰富的检察实践不断充实检察文化以新的内容,开放地吸收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的新观念、新风尚、新元素,不断增添与时俱进的时代内涵和特色。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创建活动,不断总结完善方式方法,逐步将检察文化创建工作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常态机制,通过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长远发展。

  三、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建设重点

  (一)主要内容。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和物质文化建设四个方面:

  1、精神文化建设。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灵魂,正确的价值观是精神文化建设的基石。检察文化建设首先要主攻精神文化,充分挖掘和弘扬检察精神内涵,形成全体干警共同遵守的检察价值观和检察理念,培育具有检察特色的行业精神。

  2、制度文化建设。检察制度规范是检察精神与价值理念的折射和反映,是承载检察文化的一种存在形式。制度文化建设主要是建立规范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从而有效规范检察机关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3、行为文化建设。检察行为文化是检察干警在各种行为与活动中表现或创造出的文化,是将检察核心理念及价值观渗透到检察工作各种活动中,干警自觉遵守的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

  4、物质文化建设。检察物质文化是检察文化的外在表现和载体,为检察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提供物质基础。检察物质文化建设要依据检察机关自身情况,尽力营造庄严、美观、高雅、富有精神内涵的办公、生活环境,使检察干警能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  

  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既各成体系,又密切相关,构成了检察文化的统一体。实践中必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逐步形成了 “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格局。

  (二)建设重点。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建立检察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检察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等文件,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廉政建设。要不断深化“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题教育活动,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机制,不断推出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检察特色、独具人格魅力,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加强职业形象建设。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内在素养和外在形象,形成我院的职业礼仪规范,提高检察官的品位和修养。

  四、检察文化建设的形式和载体

  党的十七大指出,“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检察文化是否有活力,是否有成效,关键在于创新文化建设的形式和载体。

  (一) 把握规律,深化检察文化理论研究

  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检察文化的基本规律,对检察文化的基本内涵、基本范畴、基本特征、基本规律,以及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关系等进行理论研究,逐步探索建立科学完备的检察文化理论体系,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 打造精品,繁荣检察文艺创作

  进一步鼓励检察文艺创作, 把握正确的创作方向,坚持贴近检察生活、贴近检察人员、贴近检察一线,采用征稿、采风、笔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作家基层行、文化论坛等活动,创作出主题鲜明、内涵深刻、表现形式新颖、感染力强、干警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要增强精品意识,打造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兼备的文化精品。

  (三) 依托文体协会,广泛开展文体活动

  唐山检察文学艺术联合会书画基地于2010年3月成立于我院,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尚属首创,并设有“文学艺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瑜伽”等协会。我院坚持以书画基地、文体协会为依托,凝聚艺术人才,组织文体活动。实践证明,书画基地、文体协会已成为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和助手,是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和阵地。今后,要加强对书画基地、文体协会的鼓励和支持,健全完善日常活动、集中培训、交流展示和经费保障制度。

  (四) 以文化人,营造检察文化氛围

  要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促进文化养成,确保文化育检制度化、文化活动经常化。同时,结合我院实际,以举办路北检察论坛,创办刊物、网站,开设媒体专栏、制作画册,设置文化长廊、橱窗、电子显示屏,以及建设图书阅览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多种形式,为繁荣检察文化提供活动平台。组织经常性书画、摄影、文艺表演、演讲比赛、球类、棋类等形式活泼的文体活动。

  (五)拓展渠道,形成多媒体宣传合力

  全院干警要全面依托高检院门户网站、正义网,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网等网络媒体,充分发挥《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河北检察》等报刊、杂志、影视中心等在文化建设中重要作用,积极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文化传媒,进一步加强检察题材文字、声像、影视、数字作品的创作和宣传,形成多媒体背景下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文化宣传合力。

  五、“十二五”时期路北检察文化建设重点推进项目

  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的具体落实,既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检察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法。院党组决定,我院在“十二五”时期应当着力推进以下七个方面的检察文化建设重点项目:

  (一)推出一批检察文化理论、调研成果。坚持以理论创新引领工作创新,通过将检察文化建设纳入重点研究课题之中进行持续攻关,将每年确定1-2个检察文化调研课题, 组织全院相关部门集中调研,撰写调研材料合订成集,并推荐优秀文化理论成果在媒体上发表,深入开展检察文化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

  (二)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一方面,要组织全院干警深入贯彻实施《检察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等已经出台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通过全面践行和系统深化,使其上升到文化层面,形成检察人员共同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模式。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系统推进涵盖执法办案、法律监督、检察管理、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全方位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建设,不断提炼深化、健全完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检察人员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体系。

  (三)制定出台《路北检察职业礼仪规范》。检察职业礼仪是指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和工作生活等交往中,对待他人的一种礼节和仪表风范,是检察官对外形象的体现,是检察行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以个人形象礼仪(服饰礼仪、体态礼仪)、工作礼仪(办公室礼仪、参加会议礼仪、信访接待礼仪、出席庭审礼仪、文书礼仪)、接待礼仪、语言礼仪及参加外事活动礼仪等为主要内容的《路北检察职业礼仪规范》,对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有重要意义。

  (四)内网开办检察文化建设专栏。为切实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铸造路北检察人共同的网上精神家园,在路北检察内网开设“文化建设”专栏,包括“文化要闻”“文化动态”、“文化理论”、“文艺作品”、“检察影视”、“文化论坛”等6个子栏目,使之成为展示宣传路北检察文化建设成果,探讨交流文化建设经验做法,宣传路北检察工作成就的又一重要阵地。

  (五)开展文化布展及“和谐科室”创建活动。为使检察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院各科室要广泛开展“和谐科室”创建活动。一方面,要营造和谐的科室“软环境”,创造和谐的思想氛围,注重人文关怀, 要建立和落实干部联系检察人员的各项制度,执行好休假、体检等规定,加强心理疏导,实现干警内心和谐与各科室内部和谐。另一方面,要创造优美的办公“硬环境”, 围绕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主题,按照“贴近工作生活、反映队伍风貌,突出本院特色、表现形式多样”的要求,大力推进全院的文化布展,使之成为路北检察特色的廊道风景线。

  (六)建立“路北检察文艺人才库”。 繁荣检察文化,队伍是根本,人才是关键。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文化工作,关键在于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检察文化人才。制定文艺人才培养长期规划,通过分级分类管理的方式,建立“路北检察文艺人才库”,要把思想政治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既懂检察业务又热爱文化工作的优秀干警选调到文化建设岗位上来,在招录新工作人员时关注具有文化特长的人才。积极探索检察文艺人才发现、培养、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推动人才脱颖而出、管理科学规范、精品力作层出不穷。

  (七)实施检察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强与省、市内兄弟基层院以及国内其他基层院的联系交流,积极参加检察文化调演、汇演、论坛等活动。坚持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辩证取舍、择善而从,积极研究、吸收、借鉴其他单位检察文化发展的有益成果,以增强我院检察文化的竞争力、影响力。

  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院党组高度重视,全体干警积极行动,是加强全院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保障。要将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整体,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来部署、思考和统筹;坚持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政工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整合资源,明确政治处是文化建设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充分发挥办公室、技术科、各党支部、共青团、文体协会等各自优势和助手作用,积极参与组织、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制度需要文化做支撑,文化离不开制度的保证。要建立健全检察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保持检察文化建设的持久性和延续性。要建立健全检察文化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文化培训和鉴赏活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文化素养;要建立健全文化成果展示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充分展示各部门检察文化建设成果;要建立健全检察文化考核评价制度,在各部门考核中加大比重和力度,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的评比活动。

  (三)加大物质保障

  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检察文化建设的物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逐步提高对检察文化建设的投入。

  “十二五”新时期,路北检察文化建设要致力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上见实效;在培育检察精神,提升队伍素质,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上见实效;在构建检察文化理论体系,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见实效;在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开创检察文化建设新局面上见实效,不断拓展检察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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