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路北区检察院引入心理测评机制把关附条件不起诉
时间:2017-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路北区检察院引入心理测评机制把关附条件不起诉

 

今年以来,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引入心理测评机制,有效把关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公安机关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冯某某、习某某、王某某涉嫌盗窃一案。

承办人通过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了冯某某等三人的成长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监管条件等综合因素。经审查后认为,冯某某、习某某、王某某三人系在校学生,属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

为了更科学地判决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人身危险性、再犯罪可能性等,该院积极与唐山诚成社会服务中心联系,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引入心理测评工作机制,在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为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准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在对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之前,委托委托唐山诚成社会服务中心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测评,为该院判断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及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提供参考;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对未成年人采取必要的心理咨询、疏导及矫治,提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正效果;在考验期结束前,委托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为最终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依据。今年以来,该院共对12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采取心理咨询、谈话、测评、沙盘治疗等心理干预措施。对其中5名未成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定期进行回访帮教。

张婧等四名心理咨询师,对冯某某、习某某、王某某进行人格测量、沙盘治疗、房树人心理测量、个人访谈和家长访谈。

张婧等四名心理咨询师从专业角度对冯某某、习某某、王某某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心理测评及疏导,对三人的心理状况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测评建议。

此次心理测评,为冯某某、习某某、王某某附条件不起诉提供了更科学、有力的参考意见。

一院一品
全市检察长会议
党史学习教育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新浪微博
路北检察微博
路北检察微博
路北检察微信
路北检察微信
对话大检察官:童建明详解“案-件比”
对话大检察官:童建明详解“...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长虹道258号 电话:0315-206128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