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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举行文件会签暨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启动仪式
时间:2021-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法律精神,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10月20日上午,路北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共同组织举行了《关于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的规定》会签仪式暨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启动仪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斌,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海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建忠,副局长柏洁,区政协委员白岸平、耿海峰,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杨颖等参加了仪式。

    会议由路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斌主持,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海东介绍了路北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第三检察部主任葛勇宣读了《关于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的规定》、《路北区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实施方案》。孙岩检察长、邹建忠局长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会签。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分别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邹建忠局长首先对路北区检察院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检察院牵头制定规定并提议举行会签仪式表示诚挚的欢迎。双方会签的规定是对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细化,对解决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有着重要作用。司法局将坚决按照规定执行,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路北区社区矫正罪犯在全市范围内人员最多、情况最复杂,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对减少再犯罪危险、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减假暂专项治理成果意义重大。司法局将在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加强检司两机关协作配合,做好工作衔接,高效发挥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孙岩检察长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检司协作,持续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探索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不断提高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一是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意义重大。严格依法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防止纸面服刑情况发生,有利于树立刑事执行法律严肃性与权威性,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教育矫正质量,有助于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有着重要意义。二是强化检察院、司法局政治引领,构建“有机贯通、互相强化”的新型检司关系。检察院和司法局要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常抓不懈、久抓不松。两机关要加强政治引领,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衔接工作机制。检察院牵头制定《规定》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新时代监督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检察院监督和司法局管理的有机贯通、互相强化,有利于高效整合检察院监督和司法局管理,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形成多方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引入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力量,成立联合巡回检察组,对构建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现实意义。第三方监督力量能倒逼检司双方创新工作新模式,探索工作新层次,促进双方对业务进行深入探讨、无缝衔接,消除工作中存在的监督风险、管理隐患。第三方监督力量的引入可构筑多方同向发力的“检察+”工作模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强化,更好的保障罪犯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仪式结束后,联合巡回检察组到机场路司法所实地监督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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