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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2020年1月21日在路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时间:2020-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坚决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六年在全市检察系统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着力助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打造“金融检察一体化”[1]品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托路北区作为唐山金融聚集区实际,创新“金融检察一体化”机制,以全院系统联动、行业监管联动、互联网+联动的“三项联动机制”为基点,拓宽检察机关服务方式和领域,实现金融违法犯罪和金融民商事案件监督全覆盖。共联动办理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案件10件,涉案金额5亿余元。深入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金融中心管委会及辖区金融企业,举办专项座谈会5次,研究有针对性的防控对策。联合保险行业协会,到平安、中华等12家保险公司开展专项巡讲活动,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对近三年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形成专项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效建议。金融检察工作受到省、市院的充分肯定,省院丁顺生检察长专门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向全国检察机关专题推荐介绍了我院的工作做法。

  (二)突出惩治经济犯罪,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经济犯罪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刑事案件3964人,涉案金额达24亿余元。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140人;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10人;起诉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1014,其中,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610人,涉及受害群众近3000人,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三)监检衔接配合顺畅,有力惩治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严格审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受理市、区监察委移送的北京通号公司原董事长康某、廊坊市委原副秘书长邢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共810人,起诉66人,不起诉24人,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办案数量居全市前列,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在维稳控险中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3231人,提起公诉308401人,不批捕4666人,不起诉405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178233人。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强线索摸排,实施“一案三查”,聚焦“破网打伞”,坚持提前介入、捕诉一体[3]、依法快捕快诉。我院先后出庭公诉了苏智斌等14人,刘鹏飞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长利等6人涉恶案,一周内连续成功公诉两个涉黑团伙,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有力的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二)最大限度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集中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和重点问题化解工作,确保了进京赴省非法上访数为零。严格落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共办理上级院交办案件19件,本院来信访35件,均已办结。积极推进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信访积案化解率100%。共接待来访群众276325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民事申诉监督案件9件,办理司法救助3件。我院办理的毕云涛刑事申诉案,经提请抗诉最终获改判减刑,是近年来唐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判处十年以上重大案件中第一起申诉成功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律保护。进一步完善未检工作“四项工作机制”[4],着力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开展“检社合作”,组织由社工组成的合适成年人团队参与讯问35。委托唐山市诚成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11人次。与“爱传承”社团合作组建法治巡讲团,在龙泉中学等25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和心理健康讲座。在我院“检护青春”观护基地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工作,助其健康回归社会。与区教育局合作开展了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系列活动,5名院领导被唐山第十二中学等5所学校聘为“法治副校长”,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合作协议》,着力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20193月,我院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三、聚力检察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中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转变监督理念,彰显法治权威,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积极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一)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强化侦查监督,提升办案质量,立足“12345”派出所监督机制[5],实现对辖区所有公安派出所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全方位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5件,追加逮捕1人,追诉遗漏罪行22件次,追诉遗漏罪犯28人。强化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共纠正审理违法6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二)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引领性,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及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受理当事人不服一审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1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已裁定再审,提请市院抗诉3件,市院现已支持抗诉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2件,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件、执行活动违法17件。

  (三)扎实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紧紧围绕刑事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共书面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3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6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26件,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案件监督执行15人。办理的检察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某见义勇为减刑案件,为全市监外服刑人员减刑首例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社区矫正监督精品案件。

  四、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依法履职中维护国家公共利益

  坚持公益诉讼[6]工作高站位,在提升公益诉讼质效上再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一)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加强多领域案件监督,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1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7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49件,其他领域24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8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案件4件,法院已作出判决,全部支持我院诉请。

  (二)突出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加大监督力度,力求办出精品案。办理的唐山市某矿产品有限公司向下游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涉及违法企业9个,涉及未积极履职的税务稽查部门3个。经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向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追缴税款179万元。案件的成功办理使行政机关及时转变对涉案企业行政违法不及时立案查处的认识偏差,为此类案件中国家税款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

  (三)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标准、时机和诉讼请求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跟进裁判执行,确保民事赔偿执行到位、生态环境修复到位、相关问题解决到位。我院办理的四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监督被告人赔付海洋修复费用108万元。

  五、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在固本强基中打造路北检察品牌

  (一)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全年共有2个集体和20名个人分别受到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二)规范司法,推进检察改革。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细化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共办理各类案件133件。严格贯彻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规范司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三)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全票通过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通过上门走访交流、检察开放日、公开宣告、庭审观摩、赠阅检察宣传资料等方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共组织代表委员参加各项检察活动6次。全力打造“阳光检务”,接受社会监督。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7]、新闻传媒及本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生效文书、推送工作动态、展示检察风采。共发布检务信息3326条,公开法律文书28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04条。

  过去一年,路北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对接大局需求、精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均衡、充分,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凸显;三是司法改革还需巩固和深化,智慧检务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要强化,适应新理念、新业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短板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为路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精准发力护发展,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推进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大局发展,与区委总体发展思路深度融合。围绕“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路北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依法治区主体战略,为建设全市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履职尽责保平安,在维护国家社会稳定上有新担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不忘初心善作为,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上有新成效。厘清发展着力点,在监督重点、监督领域、监督方式和监督刚性上下功夫,继续推动“四大检察”[8]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对侦查、审判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四)综合施策履职能,在全力推进公益诉讼上有新成绩。紧紧抓牢“公益”核心,更新公益诉讼工作理念与思路。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支持公益诉讼的社会氛围。

  (五)从严治检不放松,在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切实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素质。持之以恒反“四风”,确保队伍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助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一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与全区大局同频共振,为人民福祉忠诚履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开创路北检察工作新局面、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解释

   

  [1]金融检察一体化:我院金融检察工作依托金融中心检察室,建立了以全院系统联动、行业监管联动、互联网+”联动为内容的三项联动机制。对外联系金融机构,受理法律监督案源,提供法制教育,防控金融犯罪,服务路北辖区金融业发展。对内聚集全院各部门力量,金融检察室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建立一体化机制,共同办理金融案件。

  [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3] “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未检工作“四项工作机制”: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创立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包括:检社合作机制,与唐山市诚成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合作,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爱传承机制,与唐山师范学院爱传承社团合作成立法治宣讲团,组织巡讲课。观护帮教机制,在机场路街道团结里社区建立检护青春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全面保护机制,联合区法院、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等八部门,建立了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具有路北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5]12345”派出所监督机制:我院不断强化对基层派出所的法律监督,总结提炼出“12345”全方位法律监督新路径,即“一特色”:一所一特色监督模式;“两重点”:刑事、行政执法监督两个重点;“三改变”:转变为各个办案环节的全程监督,定期反馈、督促整改的动态监督,想点子、找对策的服务型监督三种监督模式;“四机制”:信息通报制度、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巡访制度;“五手段”:察微析疑抓个案、深入研究析类案、检察建议补漏洞、专项监督增效果、执法白皮书促规范五种手段。

  [6]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以行政机关为被告,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7] 12309中国检察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积极打造的便民、智能、高效的检察为民产品。该网站集案件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监督意见等功能为一体,构建了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未成年人保护专区、公益诉讼线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等七大块、二十五项具体功能,实现了检察机关“一个窗口”对外提供服务。

  [8] “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2019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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