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还赌债,铤而走险触刑律
刘某某是唐山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给客户送货并代表公司收取货款。其工作之余爱好赌博,但总是输多赢少,不仅把自己多年的积蓄输的一干二净而且还欠了巨额赌债。从2016年3月份开始,债主经常找刘某某逼债,刘某某无奈之下竟打起了公司货款的主意。2016年9月份,其利用收客户货款的职务便利,将91019元货款私自占为己有并归还财债,后其将手机关机逃匿,公司发现刘某某的行为后遂报案。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民警经侦查,在缸窑路一宾馆内将刘某某抓获归案,刘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已移送至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