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心存侥幸终获刑
透支消费因方便、快捷、安全,已成为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不少年轻人为了过上所谓的“享乐”生活,利用自己的信用,享受着透支的生活。但殊不知,这种生活方式一旦违反其“游戏规则”,不仅引来银行的高额利息,还可能会将自己送进监狱。
被告人李某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李某多次使用此信用卡累计透支19421.15元,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但李某并没有按照银行的规定定期还款,存在侥幸心理,觉得等到自己有钱的时候再还也不迟。在银行再三的催促之下,李某不以为然,不予理睬。与此同时,李某又在另一家银行开通了一张新的信用卡,继续着这种透支生活,又累计透支金额高达1万余元。在两家银行催促无果的情况下,无奈报了案。最终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将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依法提请公诉,后经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并缴罚金两万元。
此案中李某因使用信用卡消费后,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恶意透支,不予偿还,已构成犯罪。当今社会的很多年轻人,都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殊不知,自己可能走在法律的悬崖边缘。此案正给很多年轻人以启示,遵纪守法,做良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