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岩,政治部主任孟昭阳,副检察长王海斌等来到三益村楼被救助女孩陈某某家中,将司法救助金和孙岩检察长自费购买的桌椅、台灯等物品送到陈某某手中。将党和政府及检察机关的关怀传递到被救助人心中,彰显了司法温度,体现了检察担当。
路北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路北区法院的过程中了解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陈某某已年满7岁,因家庭特殊原因没有户口而无法入学,请求依法为陈某某办理落户。路北区检察院迅速会同区法院共同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促进交流沟通,促成争议化解,尽力定纷止争。现被救助人陈某某已完成户籍登记并已入学。
因特殊的家庭环境,被救助人陈某某现同祖母两人一起生活,其祖母年迈多病,并在外租房居住,生活非常困难,陈某某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孙岩检察长十分重视此案,指定该案由主管副检察长王海斌办理,并自费为陈某某购买了桌椅、台灯等学习用具。该院及时组织调查,快速审查审批,用最短的时间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陈某某和其祖母对路北检察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有了检察院的帮助,使我们的生活看到了新的希望。”
路北区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大救助力度,探索救助方法,拓宽救助渠道,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司法温情,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