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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两起拖欠31名农民工工资四年之久案有突破性进展——路北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农民工欠薪”非诉执行监督活动
时间:2021-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6日,在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五分局路北执行大队的共同努力下,欠薪单位河北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拖欠四年之久的31名农民工工资175238.71元执行款汇入执行局执行账户。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1月15日起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路北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运用检察监督权采取“三步走”工作做法,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一、摸清底数,分析研判。

  根据市检察院专项活动安排部署,路北区检察院责成第四检察部把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掌握案件底数,制定了工作计划。一是及时联系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阐明检察机关专项活动的工作定位,取得该局的支持与配合。要求该局全面梳理了自2018年以来的农民工欠薪案件情况,反馈涉案农民工人数、欠薪金额、当前处置进度及社会舆情、欠薪单位经营状况等情况;二是与法院执行局接洽工作,由主管检察长冯世斌带队到执行局与主管局长及非诉行政执行团队人员座谈,了解进入法院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案件底数及执行进度,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打好基础。经执行局筛查,除部分案件执行终结外,其余案件因被执行单位灭失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本审查。   

  二、分门别类,定向监督。  

  为了做到精准监督,在前期调查摸排的同时,第四检察部首先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高检院第七检察厅编写的《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八件典型案例》,并结合路北案件实际进行了讨论,梳理了相关法律依据,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做好法律保障。经审查,区人社局近年来所受理案件,多为企业预交劳动保证金规范实行前的案件,形成的欠薪遗留问题居多,建议该局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加大追薪和处罚力度,能在劳动监察处理环节解决的案件尽量消化在该环节,避免给执行局形成堆案的压力;针对执行局终本案件,逐案审查,建议该局严格落实高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的规定,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三、重点案件,专项监督。

  在对案件台账进行筛查的过程中,发现2017年、2018年人社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申请法院对河北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两起案件尚未执行终结,一件涉及农民工20人,欠薪115164元,另一件涉及农民工11人,欠薪129500元,合计共计244664元,在四年之多的时间里农民工合法权益始终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对该案件路北区检察院进行了重点调查,发现河北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近几年来一直有在建项目,应当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此基础上,路北区检察院坚持依法监督、当执即执的原则,向执行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恢复对两起案件的执行,并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的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手段。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基础上,路北区检察院联合执行局到该公司在唐的项目部进行走访调查,并联系公司相关负责人,利用检察监督与法院强制执行的合力,督促欠薪单位尽快交付欠薪款,同时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做好释理说法工作。经多次工作沟通后,4月6日,河北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175238.71元农民工工资款打到执行账户。当前执行款已转至人社局,由人社局组织发放。后续欠薪款还在进一步追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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